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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為「自發功」之16)     

作者:譚長安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關鍵字:自發功、走江湖

 

     我在引發「自發功」的經驗當中,發現我在打拳的動作非常特別,幾乎都是我平常不會做與沒做過的動作,可是我打起拳來可說是虎虎生風,一般人乍看之下,相信都會以為我是練過武術的人,甚至還有可能誤以為是一方高人。所以我在想,如果我願意的話,我是不是可以從「自發功」的動作當中,去自創一些武功招式,並賦予響亮的名稱,然後自稱是某某神明附身,或者是某某神明投胎轉世,而我所引發的「自發功」都是神明所傳授的武林絕學。然後再宣稱:如果練成此功的話,必能強身去病、延年益壽,可是只有「有緣人」才可以看得到、學得到。最好再找一位抬轎的人幫我吹噓一番,這時候我就可以遊走各地,去尋找願意付錢給我來觀看或來學習武功的「有緣人」。等我賺飽了荷包以後,或者等這些「有緣人」將練出大問題前,就跑得無影無蹤,再到下一個地方去「走江湖」?

 

     我覺得這似乎是可行的。不過不道德!

 

     其實所謂的「我的氣功九式」,是我用不正確的練氣姿勢與方法所產生的不正確動作,練下去不僅無法強身保健、延年益壽,還可能走火入魔,根本不能算是什麼功法。可是如果我把每次自發功的動作,都瞎掰成武功招式,並賦予一個響亮的名稱,只要我不說破,是不是看起來還真有點那麼回事!那我的招式何止成千上萬啊!如果我去「走江湖」的話,說不定還會被大家拱起成為救世菩薩或一代宗師呢!

 

     我之所以會瞎掰「我的氣功九式」,無非是想要呼應謝醫師常講的話:「未遇明師莫練功」。我們最好不要隨便把陌生人或自稱是某某大師、某某傳人的人當作「明師」,也不要以為具有某大學教授頭銜或者曾經寫過書的人就是「明師」,更不要以為名人或者名師就是「明師」,而向其拜師練功,只怕未蒙其利,先受其害。

 

     我的「自發功」經驗看起來並不光采,可是我願意把它寫出來,就是希望大家知道,不要以為自己會不自主地作一些好像打拳的動作,或看到別人不自主地作好像打拳的動作,就把它當成是「天助神功」或「自發神功」,以為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事,而去執意追求,只怕害己不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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