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練氣能量和人體載體總能量和功率的關係


  在前面各篇中,我們已經提過,不論各人練氣與氣功的目的是什麼,採用的功法手段是什麼,這「氣」指的是人體內具生物活性的氧氣,其在人體內將轉化成能量(人體中是: 腺苷三磷酸,Adenosine triphosphate,簡稱ATP,為一種能量的單位),運行在人體內的氣脈和組織器官中,各人若持續不斷的練氣或晉升煉「氣」時,就等於是要去提升體內的能量。而這「氣功」指的就是去駕馭體內練得到的「氣」和其所轉化成的能量,去完成各式各樣的「功」,也就等於是要去增加人體各種生理功能運作的效益。由於人體本身就是一個同時能夠承載能量(製造能量)和輸出能量(使用能量去作功)的載體。人的這個載體,天生具備著本有的一定能量和可以去作的「功」,也就是其具備一定限度的輸出「功率(註)」,這個限度也就限制了我們在練氣與氣功時,可以達到的最大限度,如果要突破這個境界,除非我們晉升練氣成煉「氣」,而去不斷地提升自身載體的「總能量」,和輸出的「功率」,否則無法達成,反而會令身體遭受到偏差和傷害。

 

 (註)功率(power)是能量轉換或使用的速率,也就是單位時間內所做的功或單位時間所消耗的能量;以單位時間的能量大小來表示。功率是描述做功快慢的物理量,功的数量一定,时间越短,功率值就越大。其國際標準制單位是瓦特(Watt)。

 

        要突破載體的限度,就要循序漸進疊次提升煉「氣」,促使人體增加載體的「總能量」,和輸出的「功率」,這種功法境界難度頗高,雖然並非無法達成,但是須要機緣而且驚險重重,不成功便成「仁」,不像我們可以隨時隨意提升汽車的馬力一般。改裝汽車的馬力時,可以將汽缸總能量自1000cc提高到1500cc,或再改裝提升到3000 cc、6000 cc或更高;這時,在提高汽缸總能量的同時,整體汽車車身、零件等整體的結構、材料和其強度,不也是要隨之而加強改變嗎?否則汽車要不就是短路跑不動了,要不就是爆裂了。人體也是一樣,在練氣的初期,是受限於自身載體的總能量和輸出的「功率」而產生有限度內的效益,倘若要一路增進自己的功力,則我們這個身體,也要適時階段式的蛻變、更新、增強成為具更具高「總能量」和「功率」的載體,才能如願。否則,當練得到的氣能超過身體承載和輸出的負荷時,就像是汽車勉強改裝後不是跑不動或爆裂一樣,但是身體不會跑不動或爆裂,但會短路呈現出來的就是嚴重莫名的病症,無法經由一般醫療去診察清楚。這種因練氣與氣功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容易被隱蔽,一般都是經過長期潛伏、慢性進行、隱晦不清,常和生理疾病混淆不清、不易偵測,因而平時容易被忽略模糊掉了,等到顯現時則已經很嚴重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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