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「氣」與「氣功」

  承續以上的「氣」,它不只可以作為「練氣」的目標,可以鍛煉出「氣」供身體立即使用,也可以根據物理學上「質能互變」的原理,轉化能量成為物質,讓身體去生長,去形成身體的各種結構體。這種「氣」和一般認識的「力」(力量)是不同的,雖然都是屬於能量,但是「力」是人體肌肉骨骼運動下所產生的氣力,「作功」完後就消失了;而「氣」是可以去完成各式各樣的「作功」。「氣」和「力」雖然都可以經過後天的訓練去增加強度,就是通常所謂的「練氣」或「練力」,不過「練力」不在「練氣功」的範圍內。

 

  「氣」經過「練氣」的階段後,成為較為有強度的「氣」,增加了身體內的能量,可以讓這個能量去完成「作功」(參見第貳篇、一、1.「功」與「作功」),才是「氣功」。也就是說,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只要通過呼吸、吐納空氣的練習,就叫做「氣功」,而是要學習正確的方法,經過「練氣」的過程後得到「氣」,再命令「氣」去「作功」,這樣才能真正算是「氣功」。

 

  所以「氣功」必須包含以下的條件:(1) 呼吸、吐納經過「練氣」的過程;(2)「練氣」後得到有強度的「氣」;(3)「氣」能夠聽命指令去「作功」,(4)所完成的「功」不是人體本能無感的「作功」,而是有益於增進身心健康的「作功」。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在於第3點:練到的「氣」能夠聽命人的指令去「作功」。換句話說,人要有能力去駕馭「練氣」後所得到的「氣」,令這股能量依人的意思去「作功」;或者是說人們對「練氣」後得到的「氣」,能夠收放自如,指揮這股「氣」去完成人們所要它的「作功」。如此,才是真正的「氣功」。

 

  人體內本來就有天生原氣運行的氣道,如果練到的「氣」,人們不能駕馭它,使其歸納入這些氣道時,等於讓強勁的能量在氣道外恣意妄為,任由其在身體內流竄,或自行胡亂「作功」,也就是常見的不自主舞動肢體、或產生不能控制的思維知覺,不但無益於健康,甚至浪費「氣」去干擾體內組織、器官的正常運作外,還成為身體嚴重的負擔而生病。這就是最常見「練氣功」的偏差、危險與走火入魔的原因了。

 

  去駕馭「氣」也是要經過學習、練習、修煉、鍛煉的過程,才能熟能生巧、運用自如,否則就像擁有強力的武器,不能去作建設性的「作功」,也不能去打擊敵人,反而隨時都在威脅及危害自己。傳授駕馭「氣」的知識和技巧,並同時監督練習的過程,是「明師」的功能;而學會駕馭「氣」是「練氣功」者維護自己身心健康的工具,以及更上一層樓的修煉時所必要的步驟。

 

6.「練氣」與「煉氣」

  要有高效益的「氣功」,就要有強勁的「氣」,才能完成優異的「作功」。而要有強勁的「氣」,則必須將「練氣」所練得到的「氣」再加以鍛煉,這時候「練氣」就要進入到「煉氣」的階段,也就是要轉變到「煉」的階段(參見第貳篇、一、2.「練」與「煉」),才能去提昇「氣」的層次。換句話說,「練氣」已經到達了具有高能的「氣」,能夠完成有效率的「作功」,為了增進其效益,尚且有往上修煉的空間時,經過自我已完成境界、特殊的領會,可以在既有穩固的根基上,再繼續不斷地鍛煉,超越正常的極限,直到更加爐火純青的層次,這就叫作「煉氣」。所以「練氣」與「煉氣」指的是不同的修煉知識和方法,存在於不同的能量範圍中,以到達更高階的氣功層次。

 

  「練」與「煉」在學習、操作、練習和鍛煉的過程中,有其不同的困難、危險和關卡需要克服,可以適用在任何的「作功」上。而「練氣」與「煉氣」雖然也是指學習、操作、練習和鍛煉的過程,但是只適用在「氣」上。「氣」就是能量,越鍛煉越強勁,因此才有「氣能」之稱,像動能、位能、熱能、電能、磁能一般,可以無止境地往上提升;也因之有相當於這些動能、位能、熱能、電能、磁能在高能量時,可能造成傷害的危險性,不得不要加以防範。「氣」作用在人體內,看不見、摸不著,造成的傷害通常是潛移慢行,不能預見,等到產生明顯的症狀時,通常已經積弊嚴重,難以修復。因此,不管「練氣」或「煉氣」,都需要步步為營,小心鍛煉,隨時注意體內、外細微的變化,才能平安渡過種種困難、危險和關卡而令練氣有成,否則等到出現明顯的症狀時,就很難醫治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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